第17章 如果证据扎实,还逼供干嘛……(3/4)
与你非亲非故,你管我做什么,我现在可犯了死罪了,这趟浑水你掺进来作甚。”柳全一听这话也难过得不行,跪在栅栏外跟着眼泪汪汪:“说什么丧气话,是不是死罪,还为时尚早。这回来的秦姑娘可是顶厉害的讼师,有她帮忙,定能还你清白。”
蕊环灰心地摇着头呜咽,柳全还要说什么,秦山芙赶忙道:“二位莫怪我无情,此番会面不易,咱们还是先说正经事。其余闲情,等蕊环姑娘出去后再叙。”
柳全一听忙擦了下眼睛,将位置腾给秦山芙。
“蕊环姑娘,时间紧迫,我就直接问了。你这身伤,可是因为你拒不画押所致?”
生人问话,蕊环还是很戒备。她看一眼柳全,柳全忙道:“秦姑娘是可信的,这次是专门帮我们的,你有话尽管了说。”
蕊环这才略略放下心来,回道:“是。是逼供所致。”
她抬起头很恨道:“我不是暗/娼,我没有收银钱,我一看到冯屠户就直犯恶心!我不愿将这些腌臜事认下,他们就拿大棍打我,可即使打了我,我也没认过!”
然后她又哀哀哭泣起来:“可、可是……他们跟我说,如果我不画押,就也要把我的娘抓起来一起审,说是,死罪连坐……”
“我的儿啊!糊涂!”
郑大娘捶胸顿足,心如刀绞。秦山芙略略一想,她记得可连坐的罪名都是谋逆之类的罪行,普通的杀人则不用。
看来,这玉卢县审这桩案子的时候,定案证据出了问题。
如若不然,为何不惜用大刑伺候,坑蒙哄骗的下作手段,也一定要拿到蕊环的供词?倘若证据足够扎实,完全没必要这么干。
秦山芙又问:“你是否识字?是否记得供词上都写了哪些内容?”
蕊环点头:“我识字的,是爹爹教我的。那供词尽是些不实的事情,说什么我偷摸着做皮肉生意许久,冯屠户对我有意,我便要他带银子晚上见我;那夜他如约带了银两,而我却嫌不够,不肯成事;那冯屠户见我出尔反尔,与我起了争执,我与他争执不下,就拿起屋里的刀杀了他。”
蕊环说完,又急着辩白:“秦姑娘,那供词上没有一句实话,我实在没法子才画押的……”
“我明白,你不要着急。”秦山芙思索一下,又问:“那日冯屠户,带了多少银钱见你?”
“约莫十两。”
十两?!她前一阵子忙刘二喜的案子,也才挣了五两银。
秦山芙又问:“那把刀是怎么回事?”
蕊环愤愤道:“那把刀是我爹爹病死前送我的。那时他不久于人世,说今后再也无法照看于我,送我匕首让我自己防身。那匕首我一直搁在身上,不想一日出了趟门子就找不到了。那日冯屠户翻墙入室,手里亮出的就是那把刀,我这才知道那把匕首原是被他顺了去。”
蕊环艰难道:“然而那刀身上明明白白刻着我的名字,我说这刀被那冯屠户偷了去,却没人信我。冯屠户的老婆一口咬定那刀就一直在我身上,她家男人那晚只携了银钱,是去买/春的,是我当晚拿刀相逼要冯屠户加钱。那玉卢县的狗官偏听偏信,就这样定了案。如今我又迫于无奈画了押,秦姑娘,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”
秦山芙沉默不语,这案子确实有点难办。
案发现场只有死者和凶手两个人,冯屠户那晚究竟是拿钱□□,还是拿刀逼/奸,竟成了左右整个案件走向的题眼。
倘若那把刀是冯屠户带进去的,那么携刀夜入他人宅院,摆明了就是要图谋不轨,蕊环后续的杀人行为,就可以自然而然往自卫的角度去解释。
